孕婦懷孕要孕檢幾次
2020-0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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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的孕婦懷孕是需要做十次孕檢的,有的甚至要做更多的孕檢的。
第一次檢查是在13周之前的,第二次檢查是在16-18周,第三次檢查是在20-24周,第四次檢查在24-28周,第五次檢查在28-30周,第六次檢查在30-32周,第七次檢查在32-34周,第八次檢查在34-36周,第九次檢查在37周,第十次檢查在38周,第十一次檢查在39周,第十二次檢查在40周。
舉措建議
孕婦在懷孕后要定期的去醫(yī)院孕檢,不要因為忙或是不重視等原因而不去做產(chǎn)檢,因為如果寶寶出現(xiàn)問題時,沒有及時的檢查出來,是非常危險的。
要均衡飲食,少量多餐,飲食應以清淡又富含營養(yǎng)的食物為主,要有充足的睡眠,不要太勞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