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同的妊娠時間對妊娠試驗時間有不同的要求,妊娠試驗項目也不同。
舉措建議
1。在懷孕早期,也是在懷孕12周左右,檢查的項目包括血常規(guī)、血液生化測試、尿常規(guī)、五種傳染病、乙型肝炎的兩半、孕酮、HCG含量和b超檢查;
2.懷孕第18周進行唐氏篩中期篩查;
3.懷孕20周至24周之間的四維b超或系統(tǒng)彩色多普勒超聲篩查;
4.此后每月應(yīng)進行b超檢查,33周后每周應(yīng)進行胎兒心臟監(jiān)測。"